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。地理坐标为:北纬35°56′至37°18′,东经117°32′至118°31′之间,地处鲁中,南依沂蒙山区,北临华北平原,东接潍坊,西与省会济南接壤。市域形态南北狭长,南北最大纵距151公里,东西最大横距87公里。地理适中,交通发达,是沟通中原地区和山东半岛的咽喉要道,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。淄博地势南高北低,南部及东西两翼山峦迭宕,中部低陷向北倾伏,南北落差千余米。以胶济铁路为界,以南大部分为山区、丘陵,岩溶地貌发达;以北大部分为山前冲积平原和黄泛平原,土地平坦肥沃。北部有黄河、小清河流经,发源于淄博的河流有沂河、淄河、孝妇河等。全市山区、丘陵、平原面积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42%、29.9%和28.1%。淄博地处暖温带,年平均降水量为640.5毫米,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。全市年平均气温12.3℃-13.1℃,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42.6-2832.6小时,年平均无霜期180-220天。全市总面积5938平方公里,占山东省总面积的3.79%。其中市区面积2961平方公里。。
淄博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